为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按照“第九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”活动安排,特举办校园心理作品朗诵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每学院限报一支朗诵队,领队由各学院专职学工干部担任,参赛队员须为本院学生,参赛人数8至50人。
2、各参赛学院于10月24日之前将本学院比赛报名登记表发送到各赛区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司志杰13526933239,杨亚皇15737928280
联系人:胡伟13525947379,范士超18638835754
10月29日(周三)晚上19:00,开元校区工科四号楼206学术报告厅举行开元赛区预赛;
10月30日(周四)晚上19:00,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西苑赛区预赛;
11月2日(周日)上午9:00,开元学术会议中心举行抽签彩排;
11月2日(周日)晚上19:00,开元学术会议中心举行决赛比赛。
1、朗诵内容要与“我成长、我快乐”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主题密切相关,鼓励参赛文本为原创作品。格调需积极向上,体现我校大学生蓬勃昂扬的精神风貌。语言要自然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。
4、参赛队员衣着整洁,仪态端庄大方,举止自然、得体。表现形式力求开朗活泼、新颖有创意,讲究演讲技巧,可适当增加辅助表演工作、音乐伴奏等,但不得同时使用预先录制的选手诵读音像资料,所需设备由参赛单位自备。
5、参赛队伍及观众需提前30分钟按照指定位置入场(候场),遵守会场纪律,不得大声喧哗、四处走动。
6、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,不得无故拖延。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,直至取消参赛资格。
7、参赛队对比赛分数如有异议,领队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向组织者提出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从晋级决赛的12支参赛队伍中评出前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2个、三等奖3个,优秀奖6个。
1、本比赛由学生工作处主办,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、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承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