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,充分发挥学院、学生集体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,推动学院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规范化、科学化建设,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河南科技大学“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各学院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
二、评选原则
1.以评促建。通过示范单位评选,不断加强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硬件条件、工作队伍、工作水平、特色凝炼等建设。
2.突出运用。充分运用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阵地,开展丰富多样、特色鲜明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3.注重实效。充分发挥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作用,注重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存在的心理问题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三、评选办法
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优中选优的原则,在各学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审小组,依照“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”(附件2),通过材料审阅、现场汇报、实地考察等环节,评选出我校“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”若干。
四、申报材料
有意愿申报的学院于2019年10月30日前,把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。申报材料要求:
1.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申报表(附件1)一式3份。
2.学院近三年(2017—2019年)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一式3份,字数2000字以内,内容包括:
(1)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。对照“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”,结合本学院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,逐条进行描述。
(2)特色品牌工作开展情况。依据本学院专业特色、学生特点、教师特长,确定本学院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发展定位(包括辅导站名称、工作发展的目标方向),形成比较完善的、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工作方案。
3.“河南科技大学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建设标准”中A类指标支撑材料1份。
五、评选表彰
1.开展 “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”评选工作,是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,不断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的重要手段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积极申报,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更好条件。
2.评选确定的“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示范单位”,学校授牌表彰,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奖励。
学生工作处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19年6月17日